Co-Branding 是品牌操作跟異業結盟的一種常用的策略與產品開發方式
詳細的定義在這裡
Co-Branding 的目的近似於品牌授權延伸的概念
顧名思義在創造結合兩個, 或多個品牌的概念
共同開發新產品或切入一個新市場
比較有名的 Co-Branding 產品有這些
Nike + Philips 合作開發的運動用 MP3 隨身聽
海爾 (Haier) 家電跟 NBA Co-Branding, 不過不是在產品開發的層面, 而是類似指定贊助廠商或廣告層面的合作
http://promomagazine.com/news/nba_haier_partner_041106/
跟 NBA Co-Branding 產品整合的部分, 瀚宇彩晶的 Hannspree, 不正是有一款電視是跟 NBA 合作的嗎?
不只是找頂級跑車品牌 Co-Branding
也有找精品合作的案例
像 LG 跟 Prada 合作的這支 Prada Phone
就更別提我之前貼的 Porsche Design, 基本上就是 Porsche 把工業設計部門獨立跟其他品牌合作設計的方式開發產品
我是這樣看 Co-Branding 跟成功的因素
Co-Branding 這類的異業結盟合作
講求的是三點: 門當戶對, 互補性跟產品整合
所謂的門當戶對是指
兩個品牌營造的調性, 針對的族群是類似而重疊的
假設兩個品牌調性相差太大, Co-Branding 不一定會有加乘的效果
反而會因為品牌過度延伸而減損專注的形象跟模糊兩個品牌個別的調性
第二是互補
精品業本身沒有製造電子產品的 Knowhow
電子產品需要頂級跑車跟精品業的品牌光環加持
兩者合作開發產品, 不只是共同 Co-Branding
某種程度也有試探新市場的意味
最後則是產品整合的程度
整合的好, 創造出來的產品有獨特性
自然效果好
我個人是覺得 Acer + Ferrari 的筆電
完成度是比 Asus + 藍寶基尼好
能不能結合兩個品牌共有的 DNA, 融入在新產品裡面
是很大的學問, 也是一門高深的藝術
成功不成功看的是產品的銷量, 跟消費者的反應
Acer 這款我不覺得失敗
因為電子產品品牌找頂級跑車品牌合作 Co-Branding
他還是第一個例子
產品整合完成度也高
市場反應也不賴
而某種程度也是因為 Acer 深耕歐洲市場, 才有這樣的發想
- May 17 Sun 2009 21:43
淺論 Co-Br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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